我家聘用工人短短 3 年多, 將要換第 3 個工人了. 除了第 1 個工人能夠完約之外, 第 2, 3 個都不能完成她們的 2 年的合約. 問題出於我嗎 ? 是我太固執了嗎 ? 還是我不夠包容 ?
正如主耶穌說過, "你應當愛近人, 如你自己." (瑪 22:39) . "愛是含忍的,愛是慈祥的, 愛不嫉妒, 不誇張, 不自大, 不作無禮的事, 不求己益,不動怒, 不圖謀惡事, 不以不義為樂, 卻與真理同樂 : 凡事包容, 凡事相信, 凡事盼望, 凡事忍耐." (格前 13:1 ~7) 但要行這愛人如己的誡命, 實在不易啊 !
求主讓我學會有包容的心, 原諒他人的個錯, 學會體諒他人.
沒有留言:
發佈留言